从周笔畅解约风波所想到的

狗眼看娱   2008-07-16 11:26   阅读128   评论4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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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女”周笔畅继天娱解约之后,再次与东家——乐林唱片公司发生合约纠纷。此事一经披露,立刻引发众人热议,有人认为周笔畅坚持音乐理想,不为商业包装所屈服,精神可嘉;有人为余秉翰鸣不平,认为他先送笔笔出国留学,后精心为其打造3张专辑,还将其送上央视唱奥运歌曲,已属仁至义尽。

各执一词不能为我们洞悉事情的原委和真相。如今摆在眼前的是,仅剩半年的合同依然生效,就算笔笔遭遇“雪藏”也属公司合法运作,无可厚非。半年后,笔笔或续约,或拍拍屁股转投华谊都是她的个人权力。本事件中,明星与经纪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可见一斑。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关系,在一团和睦的表象下,不知隐藏着多少暗流涌动。

明星和经纪公司的蜜月期,双方如鱼伴水,如胶似漆,2005年年底笔笔离开天娱转投乐林时,余秉翰周笔畅两人携手微笑,一副郎情妾意、情投意合状的场景仍历历在目。短短三年的时间,周笔畅便摆出玉石俱焚姿态,以“不惧乐林雪藏”、“大不了回到音乐原点”相逼,连父母也出面交涉合约事宜。从蜜月到冷战,回顾双方过往的积怨,与其说是“音乐理想”的冲突(据周前助手张蓉蓉透露,笔笔“55万以下的商演不接、其他超女在场的演出不接”——这样的音乐理想会不会奢侈了些?),不如说利益分配才是纠纷的核心。

一方满足不了另一方的期望值时,明星跟经纪方只能以店大欺客,或者客大欺店的方式收场了。当年因星爷的《功夫》一炮走红的黄圣依,声称自己无法忍受公司“霸王”条款,并不惜在新闻发布会上“梨花带雨”,终于成功解约加入下家;同为“超女”出身的张靓颖跳槽经过也如出一辙。用眼泪和哭诉掀起公众同情和粉丝骚动,“下家”也在暗处推波助澜,经纪方往往陷入被舆论妖魔化的境地,数面受压,“受欺”也无可奈何。又如前不久EMI、华纳的“天后宫骚乱”中,“涉案”天后孙燕姿、萧亚轩、张惠妹、蔡依林等经过一轮斡旋后,均在金牌经纪人陈泽杉的带领下找到了自己的归属,“天后”名声在外,圈内资源人脉广阔,背景纵深,并已接受过市场考验是她们赖以跳槽的资本。此为“客大欺店”。

反观近邻日韩,“店大欺客”就屡屡在经纪公司和明星之间上演。“霸王合约”对大牌、对小明星一视同仁,艺人唯公司、经纪人之命是从,不敢有任何抗言。韩国的S. M.ENTERTAINMENT公司曾培养出闻名亚洲的天后BoA、王牌组合HOT、以及如今势头正旺的SUPER JUNIOR,堪称韩国造星界的梦工厂。但是,据韩国著名的《X档案》透露,HOT成员、有“亚洲舞王”之称的张佑赫,以及中国歌迷所熟知的安七炫均遭受过SM首席经纪人李秀满的毒打,还险些被打断肋骨;日本J-POP界的龙头老大AVEX唱片公司也是以虐待艺人著称,滨崎步、安室奈美惠等天后均难逃公司的“魔鬼训练”,在众多中国艺人无法想象的“霸王条款”下继续疲于奔命地工作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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